竹東鎮民這週五、六、日每人5劑快篩試劑開始發放

【本報訊】只要於111531日前設籍並繼續居住於竹東鎮的鎮民,由竹東戶政事務所提供發放名冊,造冊基準日為111531日,造冊後若有戶籍異動( 死亡),已領取之檢驗試劑免予繳回。

符合資格者不分年齡每人發給共1盒內裝5劑的快篩試劑,以戶為單位派代表至指定時間地點領取,發放時間6/171819日,為了方便大家能快速領取快篩劑,因地制宜各里的發放方式有所不同,請依照各里發出的領取通知單方式領取。

竹東鎮公所發放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作業須知

一、依據「竹東鎮公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發放作業實施計畫辦理。

二、發放期間:111617日至619(星期五、六、日)三天,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
三、發放對象:以111531()前已設籍竹東鎮(以下簡稱本鎮) 並繼續居住本鎮之鎮民,並由竹東戶政事務所提供發放名冊,造冊基準日為111531日,造冊後若有戶籍異動(含死亡),已領取之檢驗試劑免予繳回。

四、發放數量:每人發給一盒(內含5)

五、 領取方式:以「戶」為領取單位、一戶一人來領取、省時又便利。

【應備證件如下】

A. 戶長親領戶內人口,應備證件共2

1. 戶長身分證。 2.戶長印章(得以簽名取代)

B. 非戶長領取(含同戶、同址分戶或不同戶),由其他人代領,應備證件共4

1. 戶長身分證。 2.戶長印章。

3. 領取人(代領人)身分證正本。 4.領取人(代領人)印章(得以簽名取代)

C. 因故無法取得戶長身分證(例如戶長外派出國或戶長在外縣市,含同戶、同址分戶或不同戶),應備證件共4-工作人員在備註欄註記:使用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

1. 領取人(代領人)身分證正本。 2.領取人( 代領人)印章(得以簽名取代)

3. 該戶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。 4.戶長印章。

D. 造冊日之後戶長死亡者,戶內其他人口領取,應備證件共3

1. 戶長截角身分證(或除戶戶籍謄本) 2.領取人(代領人)身分證正本。

3. 領取人(代領人)印章(得以簽名取代) 備註欄:註明死亡

註:同戶內代領者,若無法出示戶長身分證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,只要代領者身分證足以識別與戶長之關係時,即可同意代領,由代領人於戶長簽章欄位註明與戶長之關係(代領人仍應於代領人欄位簽章)

六、全戶人口數認定依戶政機關提供之發放清冊為準,不以戶口名簿上之人口數做認定(因為可能有人口遷出但未換戶口名簿)

七、 若有民眾於造冊日(531)後於鎮內遷徙者,仍應回到原來之戶籍地領取。

溫馨提醒:

為方便快速領取,請依指定時間地點領取。因故未能領取者,後續領取方式將於621日公告於本所網站。

戶長或代領者,務必將代領之檢驗試劑確實交給應領取之人,以免發生侵占侵權法律爭議。

請自備大型環保袋(1盒約長25cm18cm10cm)

領取時,請配戴口罩,並請保持社交安全距離。

張順朋鎮長鑒於新冠疫情擴散快速,體諒快篩試劑購買不易,而造成社會及民眾心裡上更大的恐慌,在代表會全力支持下,緊急採購快篩試劑免費發放給全體鎮民,冀望全民共同抗疫平安渡過疫情。【記者:朱小祿/新竹縣報導】2022-06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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